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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赴嵩明清查低保指标控制

发布时间:2020-02-27 17:59:18 阅读: 来源:发带厂家

龙建才是嵩明县嵩阳街道办西山居委会桃花庵居民小组的村民,家中四口人,靠种着两亩山地,一家人每年才有2600元左右的收入,农闲时他还上山挖药,每年也就收1000多元。但由于以前实行农村低保指标控制,一直以来全家只有龙建才一人拿低保,随着“指标控制”的打破,他的媳妇也纳入了低保范畴。

今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提出了“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但现实情况是,云南省普遍存在“指标控制”的问题。为此,省民政厅制订了全省民政系统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9月6日,省民政厅工作组一行来到嵩明县民政局,检查当地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情况。

“农村低保存在关系保、人情保、轮流保的问题,这源于‘指标控制’,也是群众反映的热点。”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的开展就是为了巩固城市低保应保尽保成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做法,逐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加强低保资金管理,逐步实现按月发放,完善低保信息化管理,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记者 宋金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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